突发!今日起,三部门放宽防疫物资出口条件,不用“国内生产证书”了!严查非医用口罩出口!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0/04/26

防疫物资出口标准再次大变动,今日(4月26日)起落地执行......


其中特别加强了非医用口罩监管条件和力度,大家务必注意了。同时也放宽防疫物资出口条件,不用“国内生产证书”了。


三部门联合通知,防疫物资出口规则再次调整

昨日(4月25日)晚间,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再次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2020年第12号)》(以下简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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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明确,将对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以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等医疗物资出口秩序进一步规范。


今日(4月26日)起,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出口无需国内注册证

一些哭晕的老板,可以喜极而泣了。对比此前的政策可以发现,此次公告中没有提到药监部门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三部门明确,自4月26日起,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书面声明(参考附件2),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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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自今日(4月26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5类防疫物资的出口将无需国内注册证书,只需取得国外标准认证即可。

据了解,在疫情期间,很多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等企业都是获得出口国认证,没有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注册生产证书。4月1日发布的新规对整个行业影响巨大。这对于部分取得国外标准认证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监管升级,非医用口罩出口实行“黑、白名单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中,三部门要求,要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的监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


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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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参考附件1),确认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进口方接受所购产品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用用途。


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企业清单验放,对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清单内的,海关接受申报,予以验放。


对4月26日之前已签订的采购合同,出口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参考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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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事实上,从此项三部门对于非医用口罩中的要求中透露出了3个讯息。


其一,三部门要开始严抓非医用口罩的质量问题了!


其二,对于非医用口罩的出口标准,将采取“黑、白名单制度”,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将在“白名单”之内,而对于在市场监管总局“黑名单”上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将不予出口!


其三,出口方及进口方必须明确非医用口罩不得用于医用!此举也是为了避免产品出口后不必要的争议。


此次《公告》发布后,非医用口罩被列入出口质量检查,可以说是最强严监管了。


白名单、黑名单企业具体请大家以下网站查询:

白名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hpie.org.cn

黑名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

黑、白名单动态将会实时调整,以官方披露名单为准。同时,请有从事防疫物资出口相关贸易的外贸货代企业和个人留意最新出口政策变化!转发周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等,维运网综合网络整理汇编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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