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3年1月1日起,吉大港货物运输需执行新规

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 时间:2022/12/14

日前,吉大港港务局(CPA)发出最新通告,规定在吉大港装卸的拼箱货物(LCL)、整箱货物(FCL),均须按适当标准进行托盘化或者进行包装,并应附上唛头(货物包装标签)。


CPA称,此举是为了保证港口的安全顺利运行,对不遵守规定的一方,将采取法律行动,新规将从2023年1月起生效。


CPA强调,未遵守规定将向客户收取罚款。


对于这一新规,HMM已发布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HMM相关通知


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入境货物以卸货日期为准);生效范围为所有通过孟加拉国吉大港进出口的拼箱/整箱货物。


此外,发货人在装运港应注意如下内容:


-  集装箱内的所有货物,应采用标准托盘装运;


-  货物的所有包装/纸箱,都应贴上适当的装运标志,装运标志描述箱子或集装箱中的产品或货物的细节,方便工人识别要处理的产品类型和必须采取的预防措施。


-  “唛头”是放在货物上的标识字、数字或符号,用于指定收货人、目的地、重量和相关信息,包括物品的大小、原产国和集装箱中产品的数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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