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起,CMA征收集装箱迟延进港罚金

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达飞轮船 时间:2019/11/15

出于安全管理和实践操作的需要,起运港/起运地码头会根据船舶靠泊计划、作业所需时间和港口天气潮汐等情况规定出口集装箱的最晚进港时间即截港时间,所有托运人、货运代理和承运人均需遵守。为敦促我司客户严格遵守这一时间规定并确保集装箱的顺利装船和船舶的安全离港,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司将对晚于码头规定的截港时间送集装箱进起运港/起运地的客户收取集装箱迟延进港罚金每个集装箱人民币300元。


生效日期:

美加航线:2019年12月1日(以集装箱进港日为准)

非美加航线:2019年12月1日(以船舶开航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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