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增加“暂落箱”委托送港业务!宁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时间:2020/01/17

上海港增加“暂落箱”委托送港业务


自2020年1月17日起,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深水港物流)为满足社会运输需求,更好地服务好广大客户,特增加了“暂落箱”委托送港的服务功能,现将相关服务事项作出通告。

办理“暂落箱”委托送港业务时应注意的事项:

1、“暂落箱”委托送港业务受理的集装箱必须是在深水港物流A4进场道口办理的,以“暂落箱进场”方式进入深水港物流堆场的集装箱,且已通过海关出口申报。
2、“暂落箱”办理委托送港业务时,委托人必须向深水港物流客户服务中心提供准确的码头船期信息,并将送港集装箱EIR信息发送至深水港物流。
3、“暂落箱”委托送港业务现场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5:30
4、“暂落箱”委托送港业务每天的受理量目前定为50个自然箱(100个TEU)

5、深水港物流客户服务中心受理的委托送港集装箱的运抵报告,则由深水港物流负责发送。
6、深水港物流客户服务中心受理的“暂落箱”委托送港业务,由深水港物流客户服务中心现场受理窗口统一向委托人收取相关业务费用,且一票一结。

“暂落箱”委托送港业务收费标准(人民币)如下:

1、送港运输费:240.00元/20’,360.00元/40’
 *小箱重量(含箱重)超过15吨的,按大箱收取送港运输费。

2、集装箱上下车费:150.00元/20’ ,225.00元/40’

3、场内堆存包干费(三天以内):90.00元/20’    180元/40’
*堆存天数超过三天,需加收:30.00元/20’/天    60.00元/40’/天

4、场内堆存天数以“暂落箱”卸在深水港物流堆场之日起,至委托送港受理之日止计算。

5、因委托人原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支出,或造成相应后果的,均需由委托人负责。

▼上海港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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